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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资讯] 宜兴誉珑湖滨门口一男子被车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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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生

发表于 2024-10-13 13: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来源:宜兴交警

学 士

发表于 2024-10-13 13:51:25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开车的真倒霉

研究生

发表于 2024-10-14 08: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正常行驶碰到鬼探头

幼稚园

发表于 2024-10-14 08:50:45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行人全责。斑马线上行人路权最高。机动车道行人路权最低,行人不应该出现在机动车道。

高中生

发表于 2024-10-13 21: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开车的倒霉,正常行驶碰到鬼探头

学 士

发表于 2024-10-13 14:12:5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寿要长,路要短,

学 士

发表于 2024-10-13 13:52:2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对于蓝车来说是个盲区

学 士

发表于 2024-10-13 17:26:23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跨栏后的结果!

人行横道!划线不当回事。

硕 士

硕士

发表于 2024-10-13 21: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有交通安全意识 但是不多

学 士

发表于 2024-10-13 22:12:1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移动
行人没走斑马线,全责!同意的点赞

本科生

发表于 2024-10-14 06:12:36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责任各一半!经过路口、人行道应减速停车让行人先行!蓝车还超车!

高中生

发表于 2024-10-14 09: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chx1525226 发表于 2024-10-13 13:52
对于蓝车来说是个盲区

不超齐头车

大专生

发表于 2024-10-14 13:54:25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无锡市 电信
双方都有责任,一个横穿马路,另一个途径路口、斑马线毫无减速意识

大专生

发表于 2024-10-15 21:00:27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南京市 电信
害人害己,自作孽不可…….

学前班

发表于 2024-10-15 22:40:58 新手机触屏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 电信(全省通用)
时间2024/10/14  11:00:00 地点:裕红新村旁公交站台  我方在阳泉中路三车道中间车道驶近公交站台,需要变道最右车道。  在认知里 站台的2辆公交车是有可能左转的,我的行为不应该影响站台里面的公交车。  故 我方在驶近公交车后面约30米打右转灯,经过2辆公交车变入最右车道。 此时后方响起疯狂的喇叭声,通过后视镜看到一辆不低60码的车冲了过来。由左侧超车至并行位置,辱骂本人,并且超车变道至最右车道下车多次辱骂本人。  交通法,站台公交车左侧应该减速通行。站台前方是斑马线,后方100米是十字路口,这个路段不应该出现这个车速。 我方行为不会影响任何正常同行的人,一个过路口踩地板油开车的人觉得我影响到你了,那是你的问题。  雷克萨斯es200 灰色 车牌 苏B62PE2 车主 您好 我是恁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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