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安全监管专业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配强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监管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聘人数
面向全社会招聘6名安全监管专业人员(限男性)。
工作内容
1、负责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相关要求,督促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3、负责督促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隐患自查自报工作完成情况,参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的,及时予以纠正或通知生产经营单位限期改正;
4、负责采集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帐,实现安全生产动态监管;
5、协助做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现场保护、人员和财产抢救、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6、完成区应急局(安委办)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愿服从工作安排;
2、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其中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并享受相关人才引进待遇。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邪教组织或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3日-3月17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8楼828办公室,联系人:曹立群。联系方式:0510-87821796。
3.报名携带材料。报名表(可在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yixing.gov.cn/yxedz公告公示栏内下载),携带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及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明材料(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
(二)考试
考试仅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不用笔试 专业不限)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照该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考察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取体检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不符合招聘要求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和体检人选。
(四)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任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拟聘任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前两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聘用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相关待遇
全年待遇按照经开区管委会机关聘用人员相关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相关福利待遇。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监督举报电话:87661085。
本公告由宜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来源:宜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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